云南一女子在贵州某村遇见一名11岁女孩后,竟提出将她带回老家嫁给自己的儿子做媳妇,遭到女孩父亲拒绝。之后,她趁女孩独自在家时私自将其带走,并让儿子将女孩带回云南家中。
4月1日,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这对母子因犯拐骗儿童罪,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。
据刑事裁定书载明,女子杨某和1997年出生的儿子张某均是云南曲靖市人。2023年2月,杨某在贵州六盘水市某村遇见年满11周岁的女孩小张,便提出将小张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张某做媳妇。随后,杨某找到小张的父亲,提出将小张嫁给自己的儿子,对方直接表示拒绝。2月14日,杨某联系儿子,其子在两天后来到六盘水。杨某趁小张独自在家无人看护,私自将小张带走,并让儿子张某将小张带回云南家中。
截至案发,小张已在张某家居住4天。2023年2月20日,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;2月24日,张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,母子两人均被刑事拘留。
2023年12月15日,六盘水水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犯拐骗儿童罪,分别判处杨某、张某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。
母子均提起上诉,但二审期间,杨某又自愿撤回上诉。二审查明,母子俩拐骗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犯罪事实清楚。对于张某提出的被害人11周岁认定错误,经查,小张出生于2011年4月,2023年2月案发时已满11周岁,未满12周岁,原审认定年龄正确。
2024年3月7日,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准许杨某撤回上诉,驳回张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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